不少研究者和风险评估实践者都认为,引入“第三方”可以有效解决决策者自己评白己的问题。然而,如上所述,在权责利不相匹配的情况下,真正的决策者并不一定承担风险损失,实际承担风险损失的也不一定是决策者。即便引入了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权威专家,也存在预设评估结论的情况。不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成本。不少地方存在这样的情况一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授意该地方某部门出台一项政策,真正的决策者其实是这位领导,
而表面上看是出台政策的部门,经领导授意必须出台的政策,一旦实施后爆发不稳定事件,部门肯定会作“替罪羊”、为领导“背黑锅”。我们调研了解到,评估机构和专家也开始“背黑锅”。更有甚者,权责利严重地不统一,竟然出现了没有人为决策引发的风险而承担责任的情况。典型的如2012年发生在江苏某地的著名群体性事件,上马造纸项目引发大规模聚集乃至打砸抢烧,地方政府被砸,主要领导被拖到街头扒光了衣服。据我们了解,该项目是没有通过稳评的,但决策仍被强行实施。在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后,决策者并不需要承担失当决策的责任,事件中那位“可怜”的地方领导反而在几个月后被提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