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土地征收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征地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大道二期建设项目所涉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调查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吕梁大道二期建设项目所涉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方山县大武镇保安村、红罗沟村、相当村,具体北起纬七路、南至纬十路(包括纬七路),共计18.8519公顷。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征地区域内所涉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公众可反馈对本次征收土地的态度以及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征收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出具客观、真实、可操作性的评估报告。
三、公示方式
1.通过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发布本公示;
2.在拟征收土地的村委公告栏张贴本公示。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提出电子或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反馈渠道
土地征收单位: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吕梁市精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秀荣
联系电话:19935815117
邮箱:352085324@qq.com
(邮箱主题请注明:社会风险公众意见)
六、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