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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更名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08-01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医学院更名事项的社会稳定性意见,更好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关于社会稳定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事项名称:海南医学院更名事项

2、事项地点:海南省

3、事项单位:海南医学院

4、事项内容:

海南医学院办学始于 1947 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的公办医学院校。在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系列教育改革新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康海南建设为已任,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内涵式特色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将学院更名“医科大学”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和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而持续推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2 号),学院对近年来事业发展成就进行了认真总结,对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教发[2006]18 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认为已具备更名“医科大学”的基本条件,计划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

二、事项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名称:海南医学院

联系人:唐晓亮    联系人电话:13363882367

三、受委托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海南中安稳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惠文    联系人电话:13518060888

邮箱:bjzawp@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公众对事项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责任单位、受委托编制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