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萨如拉路以东、纬十东街以南、经十五路以西,地块编号为H11-02 地块。
项目代建单位: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3.36公顷,总建筑面积 175990 ㎡,包括公共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综合体育馆、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大学生活动中心、综合餐饮服务中心、学生宿舍、单身教师 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学术交流中心、看台、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以及室外管网、活动场地、绿化、硬化、围墙、 大门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1899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本项目建设期为31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6年6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作为教育类项目,项目的建设具有切实的实际需求和必要性,项目的投入运行将进一步提升地区新能源类人才规模与实践能力,进而对扩大地区就业创业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项目的建设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不同利益群体和各级组织间的互适性较强,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没有重大社会风险。
本项目建设用地拟采用划拨方式取得,不涉及新征收土地,从而避免了征地拆迁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但是,作为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中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对此,项目建设应做好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处理好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以避免由此产生的社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18647732305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