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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07-03

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

鄂尔多斯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75948.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78.26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两栋,一期1#厂房约37778.26平方米,二期2#厂房约31000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厂区硬化面积73213.87平方米,绿化面积32655.97平方米。同时建设道路及室外配套工程。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2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13260万元企业自筹8840万元。

5.建设期限

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

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的措施实施;建设单位将要求参加施工的单位对流动人口、施工机械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将参加施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可以约束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和当地宗教民俗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与当地群众的矛盾冲突,避免施工人员不文明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评估单位:内蒙古中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